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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常在想啊~
一個人,是要活的轟轟烈烈名傳永世好呢?
還是,安安靜靜,一路都平平凡凡的好呢?
兩種,差很多,但好像都不錯對吧?
活的轟轟烈烈,讓大家知道你存在過,你曾在這世界上過
留下傳說讓人們永恆的記在心中。
活的平平順順,這樣安安靜靜過完一生,沒有任何的阻撓
安頓、順遂沒有人知道你存在過。
創造傳說 這是我想要的。
安安靜靜 這好像也不錯。
我不知道我要怎麼去活出我的路
兩者,我都想要,這樣會很貪心嗎?
活的轟轟烈烈,同時又安安靜靜
很怪對吧XD?
矛盾又矛盾,人生不就是這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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