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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常常在想啊~


一個人,是要活的轟轟烈烈名傳永世好呢?

還是,安安靜靜,一路都平平凡凡的好呢?


兩種,差很多,但好像都不錯對吧?


活的轟轟烈烈,讓大家知道你存在過,你曾在這世界上過

留下傳說讓人們永恆的記在心中。


活的平平順順,這樣安安靜靜過完一生,沒有任何的阻撓

安頓、順遂沒有人知道你存在過。


創造傳說 這是我想要的。

安安靜靜 這好像也不錯。


我不知道我要怎麼去活出我的路

兩者,我都想要,這樣會很貪心嗎?

活的轟轟烈烈,同時又安安靜靜

很怪對吧XD?

矛盾又矛盾,人生不就是這樣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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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嵐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