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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啊~~

我去逛無名~~

恩...就是"她"的無名

知道的人就知道,不知道的就不要知道吧

恩,就是鳥。

我看到她換網誌了,換來痞客,跟我一樣ˊˇˋ

於是我就搜尋了一下她的痞客


--搜尋到了。


我發現.....

你還是喜歡他啊!!!!

既然如此...當初幹嘛分手....

我用公開我不怕被你看見

但是...既然分手那就忘記他啊!!!

多記得多痛苦不是嗎!?

幹嘛還留著以前的回憶!?

我不知道你們之間到底怎樣!!!

該忘的就忘一忘吧...

我覺得現在的妳,

很不快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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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嵐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